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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阅览 => 对人大代表职业化思考
 
发布日期:[2010-1-13]    共阅[103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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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人,同时也应该是连接公民与政府之间的重要纽带。随着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觉醒,人们对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作为兼职的人民代表很难完成法定的职责,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
      我国的人大代表没有兼职限制,而且代表在会议结束后一般都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这样一来便限制了代表充分地履行代表职务。由于代表来自于各行各业,从事不同的专业,并不都能够完全理解立法的目的和原则,尤其是在立法日益专业化的今天。代表非职业化的同时也减弱了人们对代表神圣性的认识,人们觉得代表无非是每年开一次会,很难把责任与职务紧密地联系起来。
      实践中,不少地方行政领导、公检法干部,各行业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当选为人大代表。并不是说这些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在现有的体制下没有一点益处,但他们的当选,产生了一些体制上的弊端,使人们甚至人大代表自己产生了对“代表”意义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当人大代表就是典型,就是荣誉,而不能真正将人大代表理解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不能充分意识到人大代表的独特职责。因为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通过人大对政府的任免、监督及重大事项批准权限而体现。非职业化人大代表制度,使得许多党政官员被指派并选举成为人大代表,结果是什么?是政府官员作为人大代表任免、监督他们自己,并且批准他们要求批准的重大事项。这恰恰违背了宪法精神,造成人大权力泄漏。
      这就是说,人大代表不得由一府两院的官员充任。这是人大代表职业化的一个当然推论。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不能同时充任两项公职,负责两项相互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职责。现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各级政府官员或“两院”工作人员。代表作为监督者,政府官员作为被监督者,两者是相互矛盾的,甚至是互不相容的。将双重身份集于一体,怎么能够很好地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如果提出种种不满意,那不是等于说自己作为政府官员没有把工作做好?再者,下级官员又怎么能够审议上级的工作报告?
  只有实现人大代表的职业化,才能保障人大代表的纯洁性和神圣性以及有效性,才能保证人大代表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才能让他与原来的社会角色分开,不产生利益冲突,才能真正代表选民的意愿去立法和监督政府的管理,才能让人大代表真正处于选民可以监督的视线之内,才不会让人大代表身份成为犯罪分子、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现实影响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兼职代表自身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
     (一)部分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
     (二)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太少,联系选民不够。
     (三) “挂名代表”太多,代表活动参加率低下。
     (四)部分代表缺乏必要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知识,反映问题思路狭窄。
     (五)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效果不佳。代表活动走马观花,声势很大,效果较差的现象突出。
     (六)代表活动经费十分有限。
      职业化使人大代表可以专心致志,将议政作为自己的职业,听取民意,反映民情,审议法案,而不是忙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将参加人大会议作为一种学习甚至是休息。人大代表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组成成员,是代表全体公民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制定国家法律。而完成这一工作,仅靠各地代表匆匆从天南地北地赶来,听听专家委员会的汇报是远远不够的,且各地代表知识背景差异极大,决策难免流于形式。
      人大代表的职业化也意味着人大将会对中国的立法程序以及法律解释等方面做出更多的专业化努力。人大的重要使命是制定法律,而且,按照我国宪法以及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担负着解释法律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以及立法本身专业化程度的深化,立法和法律解释越来越无法仅仅依赖常识或单纯的社会阅历便能胜任。一些法治发达国家的议员中法律专业人士比例动辄过半,当然不是偶然的。制定法律、解释法律的机构,行使权力者却基本上不懂法律,一国法治的建设是无法上轨道的。
      所有的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即使是代表农民工人的人大代表,也必须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否则根本不可能依法维护农民和工人的权益,更不可能在制定法律时,能从法律条文的制定上充分维护农民和工人的权益。为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门的人大代表资格考试,可以参照目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式,任何合格候选人都必须通过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才可以获得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资格。如果连人大代表都不懂法,要想实现依法治国也是不可能的。其次,人大代表必须是公民中的优秀分子,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品德,一旦有过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将永久性失去被选举权。再其次,人大代表应该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所以代表农民的人大代表不一定要是农民,只要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即可。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关心农民的人,只要农民愿意选举就可以。最后,人大代表必须实行职业化,即不管被选举前是什么职业,一旦被选举成为人大代表,就将成为职业人大代表,必须立刻脱离原来的职业。当人大代表任期结束后,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再恢复原来的职业或转为其他职业。
      但是,人大代表的专职化是一个渐进过程。据统计,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约有四百多万,把这么多人一下子都变成专职,国家财力是否能够承受,很难说清。特别是目前我国官与民的比例已为1:28,“吃饭财政”令人头痛不已,此时一下子四百万人大代表统统变为专职,办公设施、辅助人员还要相应配套,社会舆论将怎样看待,实在令人深思。因此,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随着国力的提高,逐步增加专职代表、专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比例。理想只能引导现实,但却代替不了现实。
      所以,为了让人大代表真正表达选民的意愿,真正聆听选民的心声,真正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同时亦为了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避免人大代表成为个别特权阶层或财富集团的代言人,推进人大代表职业化的进程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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